第2辑
一、安徽日报: 省委召开“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报告会
二、安徽日报评论(两则)
——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专题教育
——践行“三严三实”的本真要求
三、安徽师范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四、安徽师范大学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省委召开“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报告会
(安徽日报)5月5日上午,省委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报告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对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省委书记张宝顺作专题党课报告。他强调,要深刻领会“三严三实”重大意义,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积极践行“三严三实”本真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严而又严的精神、实而又实的作风,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不断开创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新局面。
省长王学军主持报告会,省政协主席王明方,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金山,现职省级领导干部,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省辖市市委书记、组织部长,省直各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张宝顺指出,通过一年来的学习实践,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越来越感到,“三严三实”内涵深刻、意义重大,学习、贯彻、践行“三严三实”是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领会“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
“三严三实”既蕴含着严格的政治原则和严明的纪律要求,又蕴含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彰显着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品格,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遵循。 “三严三实”提出把“严”和“实”作为作风建设新标准、新要求,切中作风之弊的要害,把准作风建设的命脉,开启了作风建设新的维度,树立了改进作风的更高标杆。
“三严三实”集中阐述了共产党人“质”的规定性和应当具备的“本真”要求,既为党员干部立下了做人做事的规矩,也设立了拒腐防变的堤坝,是有效预防腐败的锐利武器。 “三严三实”既有思想层面的要求,又有行为方面的规范,与党章要求、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一脉相承,进一步指明了干事创业的方法论和行为准则,是推动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
张宝顺强调,“三严三实”的核心要义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践行“三严三实”必须聚焦忠诚、干净、担当,找准“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深挖根源,对标整改,真正让“三严三实”成为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忠诚是共产党人的价值底色,做到对党忠诚,必须严以修身、做人要实。要牢记入党时立下的誓言,把对共产主义的崇高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作为毕生追求,使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真正刻骨铭心;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尊民爱民为民利民的群众观,严格执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各项制度,倾心竭力为群众谋利造福。干净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操守,做到个人干净,必须严以律己、严以用权。要对权力常怀敬畏之心,时刻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折不扣落实省市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建设“两清单一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慎独、慎初、慎微,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担当是共产党人的优秀品格,做到敢于担当,必须谋事要实、创业要实。要敢于担负政治责任,面对大是大非敢于站出来说话,给予有理有据的正面回应;自觉担起领导发展责任,坚持积极主动作为,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多做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担负领班子、带队伍的职责,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候能豁得出、顶得上、担得起、拿得下。
张宝顺指出,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自觉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把握教育主题,紧扣学习、践行“三严三实”,把握其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原则、明确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要深化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先进典型为镜找到差距、见贤思齐,以违纪违法案件为戒汲取教训、自警自省。要解决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逐条梳理,列出清单,立行立改,使专题教育成为校正“不严不实”问题的过程。要抓好关键动作,讲党课要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学习研讨要在深化认识上下功夫,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在触动灵魂上下功夫,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要在动真碰硬上下功夫。要坚持领导带头,省委常委会要自觉向中央看齐,在全省以身作则、走在前头。省委常委要带头到分管部门或联系的市、县,通过讲专题党课、参加专题研讨等,示范推动专题教育。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自觉当标杆、作示范,特别是各级一把手要时时处处带头,推动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
张宝顺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抓好专题教育作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深入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承担起具体责任,搞好统筹协调。要强化分类指导,在遵循中央和省委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来安排任务、推动工作,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要抓好督促检查,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采取巡回检查、专项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情况,有效传导压力。要加强宣传引导,为学习践行“三严三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张宝顺强调,开展专题教育,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好地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摆布好时间和精力,把专题教育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依法治省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真正把党员干部激发出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各项工作的新成果检验专题教育的新成效。
王学军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本地本单位贯彻落实意见,结合党委(党组)书记讲党课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行动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专题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实施,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坚持从严要求,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增强贯彻“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自觉性。要统筹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大局,把开展专题教育与做好我省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真正使专题教育成为新常态下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重要动力。
邓向阳在全省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部署会上指出,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是落实中央部署的政治任务,是带头贯彻总书记要求的持续行动,是推进安徽各项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做好各项工作。要深入把握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总体要求,紧扣学习和践行“三严三实”这个主题,抓住学习教育、解决问题“两个关键”,把握从严要求、以上率下、讲求实效“三个要求”,高质量做好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四个动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指导、坚持统筹兼顾,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专题教育
昨天,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以一场精彩的专题党课报告,拉开了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帷幕。全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学习“三严三实”,践行“三严三实”,为加快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三严三实”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首先提出的,既是对全党的要求,更是对安徽各级党员干部的谆谆教诲。去年以来,省委把学习贯彻“三严三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及时出台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率先开展“三严三实”集中学习教育,全省党风政风得到明显改善,呈现出新的气象。但我们也应清醒看到,“四风”问题的病原体还没有根除,顶风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不少党员干部解决“四风”问题仍停留在“不敢”上,“不想”的自觉尚未形成;一些党员干部还存在精气神不足、工作状态不佳,不敢担责、干事不实,庸政懒政、为官不为的现象。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入学习和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查摆和解决。
中央强调,“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融入经常性教育的一次探索实践,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不是一次活动,不能用搞活动的办法来抓。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要求、降格以求,而是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要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贯穿到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
开展这次专题教育,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好地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专题教育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以各项工作的新成果检验专题教育的新成效,奋力把安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前进。
二、践行“三严三实”的本真要求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正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好这次专题教育,对于进一步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严三实”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首先提出的,既是对全党的要求,更是对安徽各级党员干部的谆谆教诲。“三严三实”从党性锤炼、用权为民、为政清廉等方面,集中阐述了共产党人“质”的规定性和应当具备的“本真”要求,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通过一年来的学习实践,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越来越感到,学习、贯彻、践行“三严三实”是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严三实”的核心要义就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作为党员干部,践行了“三严三实”,坚守了本真要求,就能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就能推动安徽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实现更大发展。
践行“三严三实”的本真要求,必须紧扣教育主题,强化问题导向。各级领导干部要聚焦忠诚、干净、担当,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把整改抓到位,切实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争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进一步强化党性原则,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明确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坚持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践行“三严三实”的本真要求,必须坚持从严从实,有力有序开展。要深化学习教育,打牢思想根基,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先进典型为镜找到差距、见贤思齐,以违纪违法案件为戒汲取教训、自警自省。要抓好关键动作,讲党课要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学习研讨要在深化认识上下功夫,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在触动灵魂上下功夫,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要在动真碰硬上下功夫。要坚持领导带头,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自觉当标杆、作示范,特别是各级一把手要时时处处带头,推动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
安徽师范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学校《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行为。
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来校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出席会议、因公交流合作等活动。
第三条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依法依规、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原则上实行公函制度。接待单位不得将因休假、探亲、旅游等来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来访人员负担的费用。
第五条 实行定点接待制度。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餐厅进行,如有校内宾馆、餐厅容纳不下的大型会议等确需在校外接待的,应在接待单位定点或协议酒店,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六条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实行先审批、后接待。接待单位应如实填写接待审批单,并由接待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重要接待活动须向分管(联系)校领导报告。
第七条 严格控制用餐标准。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工作餐以当地家常菜为主,用餐标准不超过130元/人/天。接待中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高档酒水,不提供香烟。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
对被邀请来校授课、讲学的专家学者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餐次数。
第八条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应统筹安排。
第九条 严格执行住宿标准有关规定。接待对象需要住宿的,可协助预订住宿宾馆,住宿费原则上由接待对象支付,住宿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公务接待出行活动应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充分利用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控制租用车辆。
第十一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二条 严格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实行申报制度,合理限定预算总额,并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接待费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三条 加强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的审核工作。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包括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财务票据等。公务接待费报销时,报销凭证须经经手人签字核实,并经所在单位“一支笔”签批后方可按程序报销。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
确因工作需要而无派出单位公函的,须附上接待单位邀请函、会议通知或情况说明,禁止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
第十四条 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学校定期对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开公示。
第十五条 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将纳入问责范围。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
第十六条 外事(含台港澳事务)接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此前学校相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安徽师范大学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主要工作 |
具体任务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同责任单位 |
1 |
学习贯彻中央和省会议精神 |
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以及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
党委宣传部 纪委办(监察处) 各院级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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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召开2015年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协助校党委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任务分解。 |
纪委办(监察处) |
学校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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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我省实施意见,积极落实《安徽师范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校园实施办法》。 |
纪委办(监察处) |
各部门、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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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正风肃纪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
纪委办(监察处) |
各部门、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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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落实党风 廉政责任 |
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 |
各院级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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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
纪委办(监察处) |
各部门、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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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指导、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
纪委办(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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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失职渎职,特别是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不处理、发生严重腐败问题的,要分清责任,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
纪委办(监察处) |
党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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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严明党的 纪律 |
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和组织管理,严明党的纪律,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 |
党委组织部 各院级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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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改革各项措施,加强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校园网等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
党委宣传部 教务处 科研处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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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铁面执纪,严把纪律关,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党纪刚性约束。 |
纪委办(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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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化作风 建设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深化作风建设,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
学校办公室 纪委办(监察处) |
各部门、各单位 |
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出国境管理,规范公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出台《安徽师范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 |
学校办公室 财务处 审计处 国际教育学院 |
各部门、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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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切实用好通报手段,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
纪委办(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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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干部 监督 |
坚持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制度、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调查反馈制度以及干部任期审计制度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
党委组织部 纪委办(监察处) 审计处 |
各院级党组织 |
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 |
党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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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设。 |
纪委办(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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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干部任期廉政鉴定,对新提任的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
纪委办(监察处) |
党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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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党风廉政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好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活动。 |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
各院级党组织 |
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 |
纪委办(监察处) |
各院级党组织 |
||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廉洁教育和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教职工培训内容,纳入“三育人”工作,加强教职工的职业品德修养、廉洁自律意识和科研诚信教育,教育和引导教师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廉洁从教。 |
人事处 教务处 校工会 科研处 |
各院级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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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表彰和树立“三育人”先进典型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 |
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
各院级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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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在校学生的廉洁修身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文化活动。开展大学生诚信自律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和廉洁从业教育以及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 |
党委学工部 党委研工部 校团委 |
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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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学科专业建设,深化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充分利用学校法治中国研究院等平台,整合廉政科研资源,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研究。 |
政治学院、法学院 |
纪委办(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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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学校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总体布局,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 |
党委宣传部 纪委办(监察处) |
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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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善制度 体系 |
加强调查研究制度,掌握第一手情况,对突出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
纪委办(监察处) |
各院级党组织 |
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健全内控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行为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的执行力。 |
科研处 财务处 |
审计处 纪委办(监察处) |
||
完善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完善差旅费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着力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
财务处 |
学校办公室 纪委办(监察处) |
||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
资产管理处 |
财务处 审计处 监察处 |
||
完善各类招生考试制度,修订我校招生考试监督实施细则。 |
招生办 纪委办(监察处) |
研究生院 继续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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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 |
教务处(招生办) 研究生院 继续教育学院 |
纪委办(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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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出台我校《关于贯彻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四项机制”的实施意见》。 |
纪委办(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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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强化监督 检查 |
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学校重点工作和重要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学校办公室 纪委办(监察处) |
机关党委 |
开展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纪委办(监察处) |
学校办公室 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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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纪委办(监察处) |
党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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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权范围内对中层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纪委办(监察处) |
各院级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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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人事聘用、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招标采购、基建维修工程、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各类招生考试阅卷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
纪检办(监察处)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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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预决算审计工作,强化对重大科研经费的跟踪审计和绩效评估,做好干部离任审计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审计处 |
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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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干部任用、职称评聘、领导干部兼职兼薪、出国(出境)、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招生录取、学生就业等重要信息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
学校办公室 纪委办(监察处) |
各部门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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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挥学校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等各方面的监督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
纪委办(监察处)党委统战部 |
各院级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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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深化专项 治理工作 |
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
财务处 纪委办(监察处) |
各部门、各单位 |
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规范各类教育收费行为。 |
纪委办(监察处) 财务处 |
各部门、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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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抓好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巩固党员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成果。 |
纪委办(监察处) 党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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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落实办公用房集约使用,加强对清理和规范办公用房工作的监督检查。 |
资产管理处 |
纪委办(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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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 |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省属院校2013-2015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规划》,依纪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时回应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
纪委办(监察处) |
各部门、各单位 |
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要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
纪委办(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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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重要典型案件的剖析,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
纪委办(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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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责任担当,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
定期召开纪委全委会,及时通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校纪委委员和基层纪检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
纪委办(监察处) |
各院级党组织 |
深化“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增强责任担当,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
纪委办(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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