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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材料汇编2019年第7辑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10-06



目   录

 

1. 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为实现“两个一 百年”奋斗目标而顽强奋斗


2. 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3. 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巩固深化第一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4. 安徽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在肥召开

5.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6.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章至第八章)

 

                              后勤党委

                              20199


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顽强奋斗


2019090407:1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共产党人的斗争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大方向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凡是危害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核心利益和重大原则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各种风险挑战,只要来了,我们就必须进行坚决斗争,而且必须取得斗争胜利


领导干部要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真正锻造成为烈火真金。要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夯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思想根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斗争起来才有底气、才有力量。要坚持在重大斗争中磨砺,越是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越是形势严峻、情况复杂的时候,越能练胆魄、磨意志、长才干。领导干部要主动投身到各种斗争中去,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斗争


本报北京93日电  2019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3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顽强奋斗。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出席开班式。


习近平指出,马克思主义产生和发展、社会主义国家诞生和发展的历程充满着斗争的艰辛。建立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改革开放、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都是在斗争中诞生、在斗争中发展、在斗争中壮大的。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党领导的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我们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着一系列重大风险考验。胜利实现我们党确定的目标任务,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习近平强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在前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的风险考验只会越来越复杂,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我们面临的各种斗争不是短期的而是长期的,至少要伴随我们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过程。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斗争意志,当严峻形势和斗争任务摆在面前时,骨头要硬,敢于出击,敢战能胜。


习近平强调,共产党人的斗争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大方向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凡是危害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核心利益和重大原则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各种风险挑战,只要来了,我们就必须进行坚决斗争,而且必须取得斗争胜利。我们的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牢牢把握正确斗争方向,做到在各种重大斗争考验面前“不畏浮云遮望眼”,“乱云飞渡仍从容”。


习近平指出,我们共产党人的斗争,从来都是奔着矛盾问题、风险挑战去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进入各种风险挑战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面临的重大斗争不会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党的建设等方面都有,而且越来越复杂。领导干部要有草摇叶响知鹿过、松风一起知虎来、一叶易色而知天下秋的见微知著能力,对潜在的风险有科学预判,知道风险在哪里,表现形式是什么,发展趋势会怎样,该斗争的就要斗争。


习近平强调,斗争是一门艺术,要善于斗争。在各种重大斗争中,我们要坚持增强忧患意识和保持战略定力相统一、坚持战略判断和战术决断相统一、坚持斗争过程和斗争实效相统一。领导干部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习近平指出,要注重策略方法,讲求斗争艺术。要抓主要矛盾、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合理选择斗争方式、把握斗争火候,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在策略问题上灵活机动。要根据形势需要,把握时、度、效,及时调整斗争策略。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斗争中争取团结,在斗争中谋求合作,在斗争中争取共赢。


习近平强调,斗争精神、斗争本领,不是与生俱来的。领导干部要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真正锻造成为烈火真金。要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夯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思想根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斗争起来才有底气、才有力量。要坚持在重大斗争中磨砺,越是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越是形势严峻、情况复杂的时候,越能练胆魄、磨意志、长才干。领导干部要主动投身到各种斗争中去,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斗争。


习近平指出,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前进的,有矛盾就会有斗争。领导干部不论在哪个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培养和保持顽强的斗争精神、坚韧的斗争意志、高超的斗争本领。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斗争是多方面的,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都需要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消除金融领域隐患、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治理生态环境、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全面依法治国、处理群体性事件、打击黑恶势力、维护国家安全,等等,都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领导干部要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


陈希主持开班式并讲话。他表示,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作为全部工作的主题主线,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把初心和使命落实到本职岗位上、一言一行中,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丁薛祥、黄坤明出席开班式。


2019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参加开班式,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开班式。


《 人民日报 》( 20190904 01 版)


(责编:王珂园、吕腾龙)


 


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作者:曲青山  发布时间:  2019-07-24


初心和使命,涉及我们党立党执政的根本性问题。初心要回答的是“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使命要回答的是“为了谁”,我要干什么、应该干什么?明确和把握好中国共产党初心和使命的深刻内涵,对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从党的旗帜看初心和使命


我们党的旗帜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是我们党的行动指南。它们之间,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关系。马克思列宁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老祖宗,是我们党指导思想的“源”。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我们党指导思想的“流”。毛泽东思想既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运用发展的“流”,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和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最近目的一样的: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阐述了一个重要思想,那就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私利,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这就是共产党的宗旨。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就是共产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和最高纲领。


列宁结合俄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多次强调,党要通过满足工农群众的利益要求来获得他们的信任和拥护。“在人民群众中,我们毕竟是沧海一粟,只有我们正确地表达人民的想法,我们才能管理。否则共产党就不能率领无产阶级,而无产阶级就不能率领群众,整个机器就要散架。”列宁提出,无产阶级政党在夺取政权后,一定要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一定要为提高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为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而继续奋斗。


毛泽东明确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在党的七大上所作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从此,为人民服务被概括提炼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并被写入党章。


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对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都作过深刻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著名论断,对党的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进行了具体形象生动的表述和概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历史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共同为之努力。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一定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把我们的党建设好,团结全体中华儿女把我们国家建设好,把我们民族发展好,继续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奋勇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更是鲜明地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命题。他特别强调指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由此可见,从党的旗帜看,从党的指导思想看,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的,也是承前启后、与时俱进的。因此,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有了这样一个特殊的思想理论优势,再加上它的先进的阶级基础、广大的群众基础,它就能够摆脱以往一切政治力量追求自身特殊利益的局限,始终以唯物辩证的科学精神,无私无畏的博大胸怀,敢于做、能够做其他政党和政治力量做不了、做不到的事,敢于战胜强大的敌人,勇于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出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干成了大事,在世界人类文明进步历史上建立了伟业。


二、从党的历史看初心和使命


中国共产党历史可分为三个历史时期,即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建立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进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五四运动以来我国发生的三大历史性事件,是近代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大里程碑。


(一)第一大历史性事件和第一大里程碑:建立中国共产党


20世纪初的世界和中国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俄国十月革命,一件是中国的五四运动。1949916日,毛泽东在《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一文中指出:“一九一七年的俄国革命唤醒了中国人,中国人学得了一样新的东西,这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产生了共产党,这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马克思列宁主义来到中国之所以发生这样大的作用,是因为中国的社会条件有了这种需要,是因为同中国人民革命的实践发生了联系,是因为被中国人民所掌握了。”在五四运动中,上海的工人进行罢工声援学生,这标志着中国工人阶级独立地登上了历史舞台。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就产生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二)第二大历史性事件和第二大里程碑: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带领人民开始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奋斗,这是我们党所肩负的第二大历史任务。我们遭到了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的敌视,他们在经济上封锁我们,在政治上孤立我们,在军事上威胁我们。党领导人民逐步冲破西方敌对势力对新中国的孤立、遏制、包围和威胁,有效地维护了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安全。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全面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我国现行的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和政党制度都是在这个时期确立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党全国人民奋发努力,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我们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并取得历史性的巨大进展。在这期间,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逐步提高。这29年是新中国的“三十而立”,为后来40年改革开放中国的“四十不惑”奠定了基础。


(三)第三大历史性事件和第三大里程碑:推进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改革开放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历史性决策。我们党实行改革开放是基于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深刻把握,是基于对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的深刻总结,是基于对时代潮流的深刻洞察,是基于对人民群众期盼和需要的深刻体悟;是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是对我国发展落后的反思,是对世界发展潮流的反思。邓小平是我们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改革开放使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极大地“活跃”了中国、发展了中国。经过全国人民的努力奋斗,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国际影响力都大为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成就,发生深层次、根本性历史变革。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对世界的影响力、感召力日益增强。中华民族迎来了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光明前景。


中国共产党近100年历史的主题主线,就是肩负起了两大历史任务,即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第一大历史任务,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已经完成。第二大历史任务,我们已经奋斗了70年,70年中有40年是改革开放。这个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我们现在还在继续努力奋斗。历史表明,我们党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的生活、美好的生活。


三、从党的擘画看初心和使命


中国共产党有最高纲领和最终奋斗目标,也有最低纲领和不同阶段奋斗目标。党的最高纲领和最终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的现阶段纲领和现阶段奋斗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是如何擘画每一个历史阶段我们国家发展蓝图的?


(一)我们党对发展蓝图的擘画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提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196412月,周恩来总理根据毛泽东主席的建议,在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的目标。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的目标以及“小康社会”的构想。19829月,党的十二大根据邓小平关于小康社会的构想,提出了到20世纪末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实现小康的目标。198710月,党的十三大规划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19979月,党的十五大在第二步到第三步之间,又规划了一个“新三步走”发展战略。2002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200710月,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完善了这一目标。201211月,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201710月,党的十九大将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分成两个阶段进行战略安排。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即实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也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年的奋斗目标)。这个目标的实现也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实现了这个奋斗目标,也就是完成了我们党肩负的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第二大历史任务。


(二)新时代是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


党的十九大提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个新时代,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是全体中华儿女力同心、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是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但是,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我们面临着各种严峻风险的挑战,这些风险挑战有政治、意识形态、经济领域的,也有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和党的建设等领域的。摆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面前的使命更光荣、任务更艰巨、挑战更严峻、工作更伟大。我们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政治定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持续奋斗,不懈奋斗,永远奋斗。


(三)信仰、信念、信心至关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指出:“信仰、信念、信心,任何时候都至关重要。小到一个人、一个集体,大到一个政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只要有信仰、信念、信心,就会愈挫愈奋、愈战愈勇,否则就会不战自败、不打自垮。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都是指引和支撑中国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强大精神力量。”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支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取得全方位、开创性成就,发生深层次、根本性变革,最根本的原因是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我们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是我们实现党的十九大宏伟蓝图的根本思想保证和政治保障。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事业发展永无止境,共产党人的初心永远不能改变。唯有不忘初心,方可告慰历史、告慰先辈,方可赢得民心、赢得时代,方可善作善成、一往无前。”只要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党就能凝聚起磅礴的力量,我们党就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无坚而不摧,无往而不胜,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


(来源:《党建研究》2019年第7期)


 


《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


-----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做到 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


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一件大事,关乎党的命运、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人民的福祉,是百年大计。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在细照笃行中不断修炼自我,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保持对党的忠诚心、对人民的感恩心、对事业的进取心、对法纪的敬畏心,做到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


政治上的坚定、党性上的坚定都离不开理论上的坚定。干部要成长起来,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我们党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近14亿人口的大国执政,面对十分复杂的国内外环境,肩负繁重的执政使命,如果缺乏理论思维,是难以战胜各种风险和困难的,也是难以不断前进的。这就要求我们加强理论学习,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入认识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在学习理论上,干部要舍得花精力,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深刻认识和领会其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要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实践,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重点学习,多思多想、学深悟透,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学习理论最有效的办法是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强读强记,常学常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建立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刻理解之上,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把握之上。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一个政党有了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就会坚强有力,无坚不摧,无往不胜,就能经受一次次挫折而又一次次奋起;一名干部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站位就高了,心胸就开阔了,就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到“风雨不动安如山”。信仰认定了就要信上一辈子,否则就会出大问题。


衡量干部是否有理想信念,关键看是否对党忠诚。领导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忠诚始终是第一位的。对党忠诚,就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种一致必须是发自内心、坚定不移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忠诚和信仰是具体的、实践的。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不断掸去思想上的灰尘,永葆政治本色。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的最好时间节点。干部要把党的初心、党的使命铭刻于心,这样,人生奋斗才有更高的思想起点,才有不竭的精神动力。干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同人民风雨同舟、血脉相通、生死与共,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离开了人民,我们就会一事无成。要牢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真正同人民结合起来。


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要拜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通下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剖麻雀,发现典型,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干部要怀着强烈的爱民、忧民、为民、惠民之心,心里要始终装着父老乡亲,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想一想是不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是不是有助于解决群众的难题,是不是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干部要胸怀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火热实践,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业之中。


为政之道,修身为本。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工龄的增长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必须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仅包含着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也贯穿着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价值追求、精神境界、作风操守的要求。要涵养政治定力,炼就政治慧眼,恪守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人格是一个人精神修养的集中体现。光明磊落、坦荡无私,是共产党人的光辉品格,也是干部应该锤炼的品质修养。要坚守精神追求,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处理好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关系。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保持平和心态,看淡个人进退得失,心无旁骛努力工作,为党和人民做事。


干部要想行得端、走得正,就必须涵养道德操守,明礼诚信,怀德自重,保持严肃的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特别是要增强自制力,做到慎独慎微。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


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脚点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懂弄通做实,落脚点在做实。要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道理,坚持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做实干家。干部要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做疾风劲草、当烈火真金。干部成长无捷径可走,经风雨、见世面才能壮筋骨、长才干。要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不做坐而论道的清谈客,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不当怕见风雨的泥菩萨,在摸爬滚打中增长才干,在层层历练中积累经验。


能否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最能看出一个干部的党性和作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等等,都需要担当,都需要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要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赤诚。


文章来源:在2019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讲话的要点


 


 


 


 

 

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通知
巩固深化第一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2019083108:00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830日电  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巩固深化第一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通知》,要求第二批主题教育期间,第一批单位要注重抓好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工作,确保整个主题教育取得最好成效。

通知指出,要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要总结运用第一批主题教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坚持静下心、坐下来,认认真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个人自学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合起来,列出专题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要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由点及面,由浅入深,全面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要学好用好第一批主题教育编印的其他学习资料,认真学习党史和新中国史,注重运用各领域攻坚克难典型案例开展学习,积极探索检验评估学习效果的有效措施。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践行,以自己的深入学习带动党员干部的学习。

通知强调,要上下联动抓好整改落实。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要结合主题教育自查评估工作,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盘点分析,掌握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要扭住中央确定的8个方面专项整治任务,把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各省(区、市)党委要统筹抓好省、市、县三级联动整改,梳理基层需要上级牵头解决的问题,列出联动整改项目清单,抓好组织实施。各行业系统要聚焦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几个需要上下联动整改的重点项目,上下互动、抓好整改。要及时公开后续整改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通知指出,要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今年11月,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要对照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文件要求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整改方案,一项一项“回头看”,梳理进展落实情况,找准存在问题,明确深化整改整治的具体措施。对基本完成的,继续抓好巩固提高;对尚未完成的,要明确责任、跟踪推进;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要“回炉”“补课”,限期整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级党组织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下一级党组织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整改承诺一条一条得到兑现。

《 人民日报 》( 20190831 02 版)

 


安徽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在肥召开


安徽先锋网 


 



99日上午,全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在合肥召开。省委书记李锦斌作总结部署。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要求,巩固拓展好第一批主题教育成果,谋划组织好第二批主题教育,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我省主题教育,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央第三巡回督导组组长于迅讲话。中央第三巡回督导组副组长郭庆平,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国英,省政协主席张昌尔,正省级老同志,省委常委,其他在职省级领导干部和部分副省级老同志出席会议。省委副书记信长星主持会议。 


 


李锦斌在讲话中指出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指导组的有力指导下,省委坚决落实政治任务,坚持把抓好理论武装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着力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抓住关键少数,推动第一批主题教育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李锦斌强调


搞好第二批主题教育,事关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深化,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事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事关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事关整个主题教育的质量和成色。要提升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建设,抓实抓好第二批主题教育各项任务和举措。要牢牢把握总体要求,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主题,抓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根本任务,全面把握十二字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有机融合、贯穿始终,坚持抓四个到位,充分借鉴第一批主题教育成功经验,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解决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各种问题,努力实现五句话目标。要突出县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针对不同对象特点,做到精准部署、精准推动、精准指导。要坚持解决实际问题这一导向,突出为民服务解难题、为基层减负和专项整治。要注重开门搞教育,扩大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发扬好的作风。


 


李锦斌指出


要严守政治纪律,推深做实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努力在安徽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连根拔起。





李锦斌强调


要强化政治担当,着力加强对第二批主题教育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抓督促指导,抓衔接联动,抓宣传引导,抓统筹兼顾,凝聚起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磅礴力量。



于迅在讲话中指出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安徽省委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自觉扛起政治责任,推动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走深走实,取得明显成效。要巩固扩大第一批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抓好第二批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善始善终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专项整治工作,系统梳理、对账盘点,上下联动、合力整改,跟踪问效、防止反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党的建设。要把握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分类指导,解决突出问题,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第二批主题教育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中央巡回督导组成员,各省辖市市委书记、组织部部长,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委巡回指导组组长、副组长,省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党的十九大代表等共约350人参加会议。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167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条例》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这次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要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视,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专责,党的工作机关要立足本职,敢于问责、善于问责,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重点,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问责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第三条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权责一致、错责相当;

(四)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六)集体决定、分清责任。

第四条 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纪委派驻(派出)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开展问责工作。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

第五条 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

第六条 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党组织问责的,应当同时对该党组织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问责。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注重从自身找问题、查原因,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得向下级党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

第七条 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力,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没有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重大偏差和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未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不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党的思想建设缺失,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流于形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四)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执行不力,党组织软弱涣散,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拖沓敷衍、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党的纪律建设抓得不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不力,特别是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放任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力,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领导巡视巡察工作不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该问责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职责范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或者发生其他严重事故、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十)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得不到整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突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一)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八条 对党组织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检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危害严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依据规定合并使用。问责方式有影响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发现有本条例第七条所列问责情形,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应当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及时启动问责调查程序。其中,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调查,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应当启动问责调查未及时启动的,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启动。根据问题性质或者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启动问责调查,也可以指定其他党组织启动。

对被立案审查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问责的,不再另行启动问责调查程序。

第十条 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查明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贯彻执行党中央或者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执行不当、执行不力、不执行等不同情况,精准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第十一条 查明调查对象失职失责问题后,调查组应当撰写事实材料,与调查对象见面,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记录在案;对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调查对象应当在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对签署不同意见或者拒不签署意见的,调查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注明情况。

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调查报告,列明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调查依据、调查过程,问责事实,调查对象的态度、认识及其申辩,处理意见以及依据,由调查组组长以及有关人员签名后,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问责决定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

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报经同级党委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检查、通报方式进行问责。采取改组方式问责的,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执行。

对同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报经同级党委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执行。

第十三条 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纪委和组织部门通报,纪委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相应手续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

被问责领导干部应当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者党的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四条 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应当深刻汲取教训,明确整改措施。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以案促改。

第十五条 需要对问责对象作出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的,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应当通报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将结果通报或者报告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

 

第十六条 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等,都应当严肃问责。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

(一)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

(二)在集体决策中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

(三)在决策实施中已经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的。

对上级错误决定提出改正或者撤销意见未被采纳,而出现本条例第七条所列问责情形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上级错误决定明显违法违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

(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二)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工作,主动承担责任的;

(三)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减轻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

(一)对党中央、上级党组织三令五申的指示要求,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的;

(二)在接受问责调查和处理中,不如实报告情况,敷衍塞责、推卸责任,或者唆使、默许有关部门和人员弄虚作假,阻扰问责工作的;

(三)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加重情形。

第二十条 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诉。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提出申诉的党组织、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

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 问责决定作出后,发现问责事实认定不清楚、证据不确凿、依据不充分、责任不清晰、程序不合规、处理不恰当,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当问责、不精准问责情况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纠正或者责令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予以纠正。

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所涉及的审批权限均指最低审批权限,工作中根据需要可以按照更高层级的审批权限报批。

第二十四条 纪委派驻(派出)机构除执行本条例外,还应当执行党中央以及中央纪委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991日起施行。201678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有关问责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来源:新华社

责编:姚润萍

编审:陈卫平 张斌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四十一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二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五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纪律检查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第四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七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