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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教室假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09-01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安徽师范大学教室假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

201688

 

安徽师范大学教室假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教室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合理利用教室资源,保障假期各类教学活动正常开展,有效服务留校学生学习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教室是指学校本科生公共教室和纳入统一管理的研究生教室。

第二条  假期教室开放使用的总体原则是“有效保障、分类安排、相对集中、倡导节约”,主要保障正常教学活动,主要服务留校学生自习。

第三条  假期教室分为固定开放教室、备用教室、封闭教室。备用教室、封闭教室由物业公司封闭管理,物业公司切断教室空调、风扇、照明等电源,清理教室内暂存性物品,卫生打扫干净,开窗通风除湿后关窗锁门;定期巡查确保消防等安全。

第四条 教务处负责假期教室使用申请的审批和教室安排。包括正常教学使用教室及临时使用教室的安排(申请流程图见附件1)。相关单位如需临时借用教室,须填写《教室临时使用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已移交的教室、教师休息室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开放管理、秩序管理、安全管理、门卫值班、卫生保洁等。

第六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已移交的教室、教师休息室的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维修维护和更换配置等工作。包括多媒体设备、录播设备、空调、电灯、电扇、课桌椅、黑板、窗帘等。

第七条  后勤管理处物业监管中心定期对物业公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假期按规定时间分批开放、关闭教室,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开放教室的数量进行调整,适时启用备用教室,对教室内自习学生较少的情况进行劝导整合。

第八条  物业公司应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教室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关闭空调、电灯、电扇、多媒体设备等。如因物业公司工作不到位,出现教室无人不关灯、空调或多媒体设备等现象,一经发现,学校依据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

第九条 假期教室使用单位或使用人应当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私自调换教室,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禁止学生抢占座位,物业公司可以在教室关闭后对其内暂存性物品进行清理。

第十条  除教务处网站课表安排的教室之外,物业公司在未接到经后勤管理处同意并签字的书面通知的情况下,不得将教室借予任何申请人。物业公司应对假期教室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发现违规使用教室的有权终止其使用,并及时向学校汇报。

    第十一条 假期已借用教室,如遇学校统一安排活动,以学校活动为主,必要时暂停使用。

第十二条  除学校正常教学需要使用教室之外,假期其它临时借用教室须有偿使用。

第十三条 后勤管理处根据教室存在问题和学校需求要求等,将适时安排对教室进行整体或专项维修改造,维修改造的教室暂停使用。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688日发

 

 附件1:假期教室申请流程图.docx

 附件2:教室临时使用申请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