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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材料汇编2019年第6辑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07-02

 



目  录

 

1.习近平出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2.《关于开展向路丙辉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3.路丙辉:思政课上的“燃灯者”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章至第三章)

5.国共产党章程(第三章至第六章)


 

后勤党委

20197



习近平出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3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的根本任务,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确保这次主题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栗战书、汪洋、赵乐际、韩正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王沪宁作总结讲话。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九大决定,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们党在全国执政第70个年头,在这个时刻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正当其时。

习近平指出,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是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开展这次主题教育,就是要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就是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奔着问题去,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坚忍不拔的韧劲坚决予以整治,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努力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就是要继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筑牢党长期执政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和群众根基;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团结带领人民把党的十九大绘就的宏伟蓝图一步一步变为美好现实。

习近平强调,党中央对这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作出了明确规定,要准确把握党中央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对准目标,积极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习近平指出,“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是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任务、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这次主题教育的特点提出来的。守初心,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时刻不忘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永远不能脱离群众、轻视群众、漠视群众疾苦。担使命,就是要牢记我们党肩负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保持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风险挑战,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找差距,就是要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的放矢进行整改。抓落实,就是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把初心使命变成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要全面把握,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

习近平强调,理论学习有收获,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取得新进步,加深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思想政治受洗礼,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干事创业敢担当,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民服务解难题,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人民立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清正廉洁作表率,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习近平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努力取得最好成效。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聚焦解决思想根子问题,自觉对表对标,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感染力。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了解民情、掌握实情,搞清楚问题是什么、症结在哪里,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要教育党员干部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检视反思,把问题找实、把根源挖深,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切实把问题解决好。要把“改”字贯穿始终,立查立改、即知即改,能够当下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按期整改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盯住不放,通过不断深化认识、增强自觉,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整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列出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专项整治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进行通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查处。

习近平强调,这次主题教育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主要领导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加强指导督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先改起来、改实一点,同时要担负好领导指导责任,抓好所属单位党组织的主题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督促指导。中央指导组要进行巡回指导,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主题教育的督促指导。省区市党委和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要派出巡回指导组。要宣传正面典型,宣传党员干部身边可信可学的先进人物,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普及的好经验。要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发挥警示作用。

习近平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主题教育同完成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同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党中央部署正在做的事结合起来,使党员干部焕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果。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主题教育本身要注重实际效果,解决实质问题。

王沪宁在总结讲话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阐明了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和重点措施,对开展主题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根本指针,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全党同志要认真学习领会,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员副委员长,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党员副主席出席会议。

 

来源:人民网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师发〔201936

 

关于开展向路丙辉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院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路丙辉,男,196810月生,中共党员,博士,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省弘扬核心价值观名师工作室“丙辉工作室”首席专家,丙辉网络思政中心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研室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情景模拟实验室主任。从教27年来,始终不忘教书育人初心,牢记思政理论课教师使命,坚持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践行课程育人、网络育人、实践育人、服务育人,真学真懂真信真教马克思主义和党的创新理论,讲清讲透讲好讲活思政理论课,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开拓了全媒体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新境界。荣获“全国最美思政课教师”“全国师德标兵”“中国敬业奉献好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013年度影响力提名人物”“安徽师范大学首届‘最美教师’标兵”等荣誉称号。

路丙辉同志是安徽师范大学长期坚持立德树人、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代表,是学校深厚办学底蕴和优良校风学风长期熏陶、孕育的先进典型,是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相统一”和“六个要”要求的生动典范,是我国可信、可敬、可靠,乐为、敢为、有为的思政课教师队伍的优秀代表。近期,中央领导对学习宣传路丙辉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中宣部、教育部和安徽省委宣传部先后组织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集中宣传路丙辉同志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理论课建设重要论述,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向路丙辉同志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路丙辉同志的优秀品质


路丙辉同志始终将教书育人当作自己的人生追求和毕生事业,坚持与真理同行,与时代同步,与学生同心,用爱和责任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生动诠释了“四有”好老师的深刻内涵,塑造了新时代思政理论课教师的良好形象。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要以路丙辉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热爱教育事业,胸怀祖国、敬业奉献的家国情怀,学习他坚守三尺讲台,守正创新、乐教善教的职业操守,学习他秉承育人为本,视生如亲、温暖仁爱的优良师德,学习他坚持求真务实,为人师表、知行合一的优良作风,明师道、铸师魂、讲师德、怀师爱,自觉担当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思想引路人和信仰铸魂者。


二、广泛宣传路丙辉同志的先进事迹


路丙辉同志27年如一日,克服生活和工作中重重困难,一心扑在工作上,满怀真情关爱学生,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坚守思想政治理论课讲台,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坚持“讲、谈、做”合一和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实施“1+3”分类教学和因材施教,建设思政理论课情景模拟实验室,形成了“丙辉教学法”,使思政理论课成为学生最喜爱、离不开的“信仰课”“人生课”;坚持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相结合,开设现场版、网络版、手机版三种形式“丙辉漫谈”,创设育人新课堂和心灵“对话场”,数以万计学生从中受惠获益;创办“中国辅导员网”,打造“师德创新工作室”,开展“砥砺青春”师生毅行活动,为学生构筑了全天候全方位的“心灵家园”;矢志“做一个温暖的老师”,时刻用真情、真心、真爱助力学生成长,成为引领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导师。27年来,路丙辉同志给15个学院1万余名学生上过思政课,义务为学生举办“丙辉漫谈”320多场,听众50000多人次,回答的学生问题10000余条,与学生交流笔谈20余万字,网上对谈浏览3000余万人次。路丙辉同志始终用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用真理的力量感召学生,用深厚的理论功底赢得学生,为莘莘学子点亮理想的灯,照亮前行的路,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信念坚定的年轻学子和素质过硬的思政工作骨干,深受各届学生喜爱,产生广泛社会影响。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好路丙辉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充分利用学校报纸、广播、网络新媒体平台、展板橱窗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好路丙辉同志的先进事迹。学校要进一步关心、支持路丙辉同志及其团队的各项工作,设立专项工作经费;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和推广路丙辉同志及其工作团队的教育教学经验、特色和成果,积极组织申报高级别项目;在此基础上,深入总结和宣传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和工作经验。


三、深入开展向路丙辉同志学习活动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学习宣传路丙辉同志典型事迹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路丙辉同志的优秀品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学习教育活动。要把学习教育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学校本科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构建学校“三全育人”格局和“十大育人”体系结合起来,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事迹宣讲、座谈讨论、主题党日、撰写心得等多种形式,宣传好、学习好、弘扬好路丙辉同志的优秀品质,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大力营造学先进、比先进的校园舆论氛围,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精神感召力,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以路丙辉同志为标杆,不忘教书育人初心,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把学习教育活动中汲取的精神力量转化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请各单位及时把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党委宣传部(联系人:王俊荣)。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624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9624日发


 


  

路丙辉:思政课上的“燃灯者”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19-06-22 02:45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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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记者 常河 光明日报通讯员 高梦楠

27年过去,路丙辉依然坚定地认为,“中文系毕业生做思政课老师,不是改行,是本行。这样的选择,没错”。

“师生之缘,是一次温暖的陪伴,老师应该是那个给予学生温暖的人。”才过50岁,路丙辉已经头发花白——谁知道为了这一路“温暖的陪伴”,他付出了多少。27年,义务为学生举办“丙辉漫谈”320多场,听众50000多人次,回答学生问题10000余条,与学生交流的笔谈20余万字……

在他简陋的家里,年迈的母亲、上中学的儿子,都正值最需要他陪伴的时期。但是,路丙辉把本应为家遮风挡雨的“伞”,撑开在他的学生头顶。

“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好人”“全国师德标兵”“安徽省优秀德育工作者”……这些荣誉称号,对路丙辉来说,不过是“激励我在思政课教学上坚定走下去的动力”。在安徽师范大学一间略显拥挤的办公室里,路丙辉一边在电脑上回复学生的问题,一边对记者说,“看到思政课上学生‘抬头率’为百分之百,这就是对我的肯定。有学生毕业后愿意成为思政课老师,这就是我最大的欣慰。”

传承:从“德育研究会”到“丙辉漫谈”

命运的改变,源于路丙辉大三那一年。

1991319日”,这个日子让路丙辉刻骨铭心。那天,安徽师范大学中文系三年级学生路丙辉创办了学生社团“德育研究会”,并在当年被评为学校优秀社团。“当时给我们上“人生哲理”课的是全国优秀教师钱广荣,我是这门课的课代表。钱老师的课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每次上课教室外都挤满了学生。”被钱老师生动的教学方法吸引的路丙辉萌发了一个念头:“我是学中文的,中国文学讲究‘文以载道’。但很多学生过于追求‘文’,而忽视了其中的‘道’。”

成立“德育研究会”的初衷,就是探寻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和“德”。但路丙辉没有想到,钱老师改变了他的思想,也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1992年,因为“德育研究会”的影响,路丙辉毕业留校,成了一名思政课老师。

从那时起,“德育研究会”坚持下来,“课代表制度”被路丙辉保留下来,而他本人在思政课园地里埋头耕耘了27年。

如果说,当年启发路丙辉走上思政之路的钱广荣老师,是他的“燃灯者”,那么,多年以后,路丙辉又用这盏灯点亮了无数学生。

5月的芜湖气温宜人,只能容纳30人的教室里,“丙辉漫谈”如约开讲。路丙辉教授拿着遥控器,一边播放ppt,一边侃侃而谈。这是“丙辉漫谈”第325期,也是路丙辉自1992年开办该讲座的第27个年头。在这场主题为“人生的智慧”讲座中,路丙辉在文史哲中自如穿越,结合社会热点和自己的人生感悟,给学生们带来一场思想盛宴。“做人讲智慧,做事讲能力”“使人发光的不是衣服上的珠宝,而是心灵深处的智慧”,这样的“金句”如春雨般不断播洒。

“孔子有多长寿?”路丙辉的提问让学生陷入了沉思,“人类历史有多长,孔子就有多长寿。因为孔子就是智慧,智慧将永远传承。”

润物无声。安徽师范大学2017级思政专业研究生钱亚琴,一直是路丙辉的忠实粉丝。刚进大学,她就听学长们说大学四年,如果没有听过路老师的“丙辉漫谈”,就等于没在安徽师大学习过。两年熏陶后,钱亚琴说:“我以后也想成为像路老师一样的人。路老师就像灯塔,不是遥不可及,就在身边,很踏实。”

一次下课回家的路上,一位年轻人主动和路丙辉打招呼:“路老师,谢谢您在我最迷茫的时候给予的点拨。”几年前,这位来自农村的学生走进校园后却不知道该如何度过大学生活,对未来也充满困惑。无意之中,他走进“丙辉漫谈”,恰好,那次的讲座是“随大流也是一种人生方式”。

“当你置身人群中而迷失方向时,跟着大部队前行也是一种选择。走着走着,你就会找到自己的方向而不至于掉队。”如同醍醐灌顶,他选择了学习最认真的同学作为目标。毕业后,和路丙辉一样,他选择了留校。他一定要找个机会向路老师表达他的谢意,“是‘丙辉漫谈’照亮了我的路”。

“丙辉漫谈”,是路丙辉从1992年开始搭建的思想教育辅助平台,目前已经成为安徽师范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思政课招牌,本科生参加讲座需要通过官网或系统提前预约,预约不上、抢不到位子的情况时有发生。

“课堂上只有45分钟,但学生的问题很多,没办法一一解决。”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丙辉漫谈”应运而生。路丙辉利用课余时间给学生义务开讲座,每场讲座,路丙辉不仅精心设置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主题,还安排答疑环节,排解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惑。

这一做就再也没有停下来,27年来,路丙辉已经义务为学生举办漫谈320多场,有50000余人次听过“丙辉漫谈”,收集和回答的学生问题10000余条。直到今天,“丙辉漫谈”依然深受学生追捧,场场爆满。

“最长的一次活动持续了将近5个小时,结束之后,双脚都失去了知觉。”

温暖:“学生就是我的孩子”

“学生们无拘无束地敞开心扉,把心结或者疑惑交给我,我都会一一解答,这是学生对我的信任,我享受这份信任,不能辜负这份信任。”路丙辉说。

为了让思政课入脑入心,为了成为学生信任的老师,路丙辉探索了多年。

第一年,路丙辉用个人演讲的方式在班上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但结果学生只是觉得“老师演讲得很不错”,却没有理解老师真正的用意。第二年,路丙辉采用自己演讲学生讨论的方式,效果仍然不满意。第三年,路丙辉采用爱国主题电影观摩的形式,让同学们观看纪录片《圆明园》。当看到精致美丽、宏伟壮观的圆明园被烧毁的时候,学生义愤填膺,有人甚至拍起了桌子,一部电影将学生内心的爱国情愫彻底激发了出来。

学生的情绪被路丙辉准确地抓住。第四年,路丙辉在学生看完爱国主义电影后,带领全班唱起了《七子之歌》《松花江上》《我的祖国》等歌曲。当唱到《义勇军进行曲》的时候,学生全体起立,激动不已,路丙辉泪流满面……

积跬步,致千里。“丙辉漫谈”终于成了学生们主动参与的心灵“对话场”。

通过“丙辉漫谈”,路丙辉认识了一批需要帮助,渴求引导的学生。家庭有困难的,他慷慨解囊;心理和情感有创伤的,他用心安抚。只要路丙辉发现需要帮助的学生,他一个都不放弃、不抛弃。多年来,已经有600多名学生受到他的帮助和指导。

“路老师您好,我今年大二,对您刚刚讨论的专业、职业、事业问题深有感触。我是师范生,对于考研有很多想法,但父亲总是想让我跨专业考研。我很矛盾,不知道该怎么办。”这名叫许楠的学生,在听了“丙辉漫谈”后留下这样一张纸条。

由于“丙辉漫谈”时间限制,又是不定期开办,为了保证更多的学生获得解答,路丙辉让学生把问题写在纸条上,他整理好后再给学生回复。每一场讲座结束后,问题卡都有厚厚的一摞。

在此基础上,为了更高效地解决学生们的疑惑,也为其他没有提问的同学提供参考,路丙辉把微博、微信也用了起来。“安徽师大路丙辉”的微博上近两千万的阅读量和微信公众号日益增长的关注人数都是路丙辉努力的见证。“只要有空闲,我就打开微博,一条条回答学生的问题。”

迄今,微博答疑共计30余万字,正是这一个个字符陪伴了无数个迷茫的学生。

2006年,路丙辉自掏腰包注册了“中国辅导员网”,把“丙辉漫谈”作为其中重要的专栏。十几年来,网站发布了1.2万余篇与德育相关的文章,浏览量逾1000万次,路丙辉本人的笔谈达20余万字。

针对大学生普遍存在的意志力薄弱、缺乏责任心的状况,他在学生中发起了“文化苦旅”毅行活动,通过骑车或者徒步远足,磨炼学生的意志。到目前,已先后带领数十名学生徒步到达巢湖、九华山、南京等地。

而徒步远足中的所有费用,都是路丙辉一人承担,“因为是我邀请孩子们来陪我走路,当然我来承担费用。”

路丙辉习惯称学生为“孩子”,再亲切一点,叫“宝贝”或者“儿子”,他这样称呼学生的时候,记者注意到他眼神中满满的柔情。

而学生,无一例外称他为“师傅”。每个学期,总有十多名同学主动报名帮路丙辉打理网站,收集学生的问题。

如今已经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研室主任的路丙辉,仍然坚持担任辅导员。此外,他还指导学生结合课程教学,举办多届“师德论坛”“道德与文明辩论赛”“德育相声小品大赛”等品牌活动,27年来先后指导学生8000余人。在他看来,“辅导员是学生踏入大学校门的第一个老师,言行可能会影响学生一生,而且影响的是一个群体。如果辅导员出了问题,知识界就会出问题。”

多年来,路丙辉先后担任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不同层级学生的兼职辅导员,为的就是能更贴近大学生的思想和生活。“心和学生的心贴得越近,你的观点和行为就越有针对性和说服力。”

无悔:“做一个温暖的老师”

“做一个温暖的老师”,一直是路丙辉的座右铭。采访中,记者时时被这种温暖所感动。

路丙辉的学生李杰清楚地记得他去路丙辉家见到的场景,“不到80平方米的老房子,除了简陋的家具,就是书,显得有些凌乱。路老师年迈的母亲呆呆地坐在床边行动迟缓,上高中的儿子在自己的房间看书。为了不影响母亲和儿子,路老师在阳台上搭了个书桌,书桌上堆满了试卷……”

自从十多年前,路丙辉的夫人因为临产大出血去世后,路丙辉左手苦苦撑着这个不完整的家,右手牵着念念不忘的学生们,一路风波,一路艰难地走了过来。

“路老师是我的恩师,遇到他我三生有幸。”如今在北京某金融信息服务公司任部门总监的陈勇只要一提起路丙辉就激动不已。陈勇来自农村,大一时,路丙辉了解了陈勇的情况后,主动收他为“徒弟”。2008年,陈勇因脑部血管渗血导致失眠,需要开颅手术,路丙辉得知后,一边四处筹款,一边到医院陪护看望,甚至连住院手续、住院时用的脸盆毛巾都是路老师为陈勇办好的。

做开颅手术的那天早晨,路丙辉拥抱着陈勇给他鼓励,说:“别怕,会好的,我就在外面等你。”

“我们要引导学生成为健康的优秀人,我们自己就要首先成为这种人,这样才有说服力。”这是路丙辉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光明,就是一束光照亮另一束光。

为了让思政课的光照亮每一个学生,路丙辉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给了学生,在学校的时间也远远超过了在家的时间。儿子出生时,路丙辉的爱人因为大出血去世,他把姐姐一家接来帮着照顾儿子,忍着巨大的悲痛,他选择了和学生在一起。

对思政课上学生“抬头率低”的问题,路丙辉有自己的看法,“我上课从来不管学生的手机,如果你的课足够好,还会担心学生不抬头吗。”路丙辉认为,不是学生不需要思政课,而是不需要枯燥的、照本宣科、毫无感情的思政课。

他刚上思政课时,学生们都从后门进来,坐在后排和两边。他说:“你们给我10分钟,如果这个课你们能听下去,就听,听不下去就可以走,我不会给你们扣分。”后来,他上课时,后门一直是敞开的,却从来没有一个学生“溜课”。

曹克亮是路丙辉担任辅导员时班上的学生。当时,他的成绩倒数第一,在一次“说说你对辅导员的期待”留言中,他写了四个字“不要管我”。打架逃课打麻将对曹克亮而言是家常便饭,然而路丙辉却认为,“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曹克亮顽劣的背后是过人的聪明,如果放任不管,就是教师的失职。

只要有空,路丙辉就会找曹克亮聊天,谈人生谈理想。本科快毕业时,曹克亮突然找到了路丙辉:“路老师,我准备考研!”这一个决定让路丙辉眼泪差点下来了:“我就知道这孩子肯定行。”

研究生毕业后,曹克亮成了中国计量大学的思政课老师。他模仿“丙辉漫谈”,在中国计量大学开设了“克亮漫谈”,还学着路老师,在学生中发起“克亮暴走”。

爱和善良,总会以接力的方式传承。当一个种子发芽,就意味着更多的爱被传播。

“我是农村来的,在成长的路上也曾有过很多困惑,也很希望有这么一个人可以解惑。我没有觉得我有什么特别的,作为一个老师,学生有需要,我就应该做。”

《光明日报》( 20190622 01版)

[ 责编:李伯玺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第十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一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三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四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五条 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六条 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八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九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四)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五)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三条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对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作出规定。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五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九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三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三十四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五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七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八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