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徽师范大学 总务处网站!

部门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部门文件 - 正文

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固定教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点击量: 时间:2016-09-01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师范大学固定教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15年10月9

 

安徽师范大学固定教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帮助一年级学生更快地适应大学生活,更好地融入到新的班级,从2015级开始,学校为一年级各班级(专业)设置固定教室,现对固定教室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如下:

一、固定教室作为各班级(专业)的专用教室,用于本班级(专业)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晚自习以及其他班级活动;除特殊情况外,其他班级不得使用。

二、各班级(专业)需爱护教学设备,不得擅自更改教室现有结构或固定设施;节约用电,正确使用各类电器,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安排值班人员定期整理教室内务,保持教室整洁;根据专业实际和学生特点创建具有班级特色的教室文化,营造团结友爱奋进的班级氛围。

三、各学院须负责督促相关班级做好固定教室的日常使用和维护;除正常教学使用多媒体之外,可以参照学校关于素质拓展教室使用相关规定借用多媒体。

四、学校对固定教室的创建和使用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情况反馈,以确保固定教室运行良好。

五、楼层物业负责教学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报后勤管理处处理。

联系我们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189号

电话:0553-3869585  邮编:241000

邮箱:zwchyn@a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