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后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学校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后勤管理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从事基建维修工程预决算等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1-2名,任职岗位在维修基建科。
(二)从事水电工程管理或校园节能的专业技术人才2名,任职岗位在能源管理中心。
(三)从事校园绿化养护、建设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1名,任职岗位在绿化管理科。
(四)从事校园物业管理、教学设备维修维护的专业技术人才2名,任职岗位在物业监管中心。
(五)从事校园餐饮管理的经理助理2名,任职岗位在接待服务中心、餐饮服务中心。
(六)从事校园电子商贸(学生超市网络平台)管理的经理助理1名,任职岗位在文化服务中心。
(七)从事后勤物资采购培训的专业技术人才1名,任职岗位在采配服务中心。
以上岗位在招聘考核过程中如应聘表现优异者较多,相关岗位经研究可酌情增聘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岗位1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岗位2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水务工程等专业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岗位3为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等专业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岗位4为物业管理与服务,教育技术等专业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岗位5为烹饪技术、食品安全与营养学、食品加工及酒店管理等专业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岗位6为电子商贸、计算机科学等专业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岗位7为物流管理等专业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二)具有国家颁发的、与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
(三)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工作和后勤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工作经验或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结业或肄业者;
2.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与其他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原单位不同意解除协议者;
4.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不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者。
三、政策待遇
(一)各岗位工资待遇面议,另报到入职后可享受后勤管理处项目经理待遇。
(二)报到入职后,于2017年底一次性兑现安家补贴5000元。
(三)报到入职后解决周转性外聘职工住房。
(四)未作说明的待遇和政策参照后勤管理处相关规定执行。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请有意应聘者与后勤管理处联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个人简历等材料。报名时间分两段进行。第一阶段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如某岗位在该阶段组织考核确定了拟聘人选,则可不作为第二阶段招聘岗位;第二阶段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简历初选,对初选入围者进行资格审查;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来校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不再逐一通知)。
(三)材料准备。来校参加考核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技术资格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证明)、身份证、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四)考核方式。招聘考核为面试、岗位实践等,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确定参加岗位实践人选;对岗位实践人选进行综合评议,采取实名制打分,按平均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推荐确定拟聘人选,相关岗位可按照1:2左右确定候补人选。
(五)体检。后勤管理处将统一组织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签约。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将在安徽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周。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特别提示
(一)以上招聘计划为后勤管理处自主招聘计划,暂不享受学校进人计划相关政策待遇等。此次招聘人员经试用合格者可列入后勤专业技术人才梯队人选。
(二)2017年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7年7月5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三)后勤管理处对拟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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