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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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生食堂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餐饮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学生食堂开展2018年度学生满意食堂、最受欢迎特色风味档口、食堂优秀员工和“十佳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学生满意食堂名额为3个,评选范围为校内学生食堂。

2、最受欢迎特色风味档口名额为8个,评选范围为风味餐饮联合经营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且仍然继续联合经营服务的特色风味档口,联合经营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的可参加评选,只表彰不奖励。

3、食堂优秀员工按照员工总人数的10%评选(11月份各餐厅员工考勤为准), 评选范围为连续工作时间满2年以上的食堂一线员工。同时优秀员工为学生食堂“十佳服务之星”候选人,通过网络由学生公开推选。

三、评选标准与方式

详见《安徽师范大学学生满意食堂、最受欢迎特色风味档口、食堂优秀员工评选办法》(后勤管理处〔20163号)

四、时间安排

2019年元月15日前完成评选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各餐厅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评促建,积极推动餐饮服务质量提升。

2、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实事求是,坚持标准,对照条件,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