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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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公寓空调用电实行正式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各单位、各学院:

我校学生公寓于2014121正式投入使用,根据《关于学生公寓空调供电计量收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2014121日至7日为试运行阶段。在试运行期间,学生公寓的空调用电只计量不收费。从128日起正式开始实行计量收费。为不影响公寓空调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21日至7日所产生的电费由学校进行垫付,智能管理系统已将用电数据进行后台储存后清零。8日后产生的电费由各宿舍到智能化购电室进行充值交费时,系统将自动扣除以往所欠电费。

二、为不影响学生宿舍空调正常使用,学校将系统设置成允许欠费运行状态12312400。逾时,仍未进行电费充值的房间,系统将自动停止空调供电,空调将因欠费导致不能使用。为不影响空调正常使用,请各学院通知本院(含研究生院、皖江学院)学生,务必在1231日前,到所在校区学生宿舍智能化供电室进行购电充值。

三、为帮助同学们科学合理的使用空调,实时掌握本宿舍空调用电情况并及时预充电费,空调智能管理系统将开通用电查询功能。查询方法如下:

1、请同学们使用校园接通网络,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210.45.193.244:8080”网址,在打开的页面最右下角点击“用电查询”即可。

1)赭山校区:1 101房间就输入1-01-1011为校区编号,01为宿舍编号,101为房间号,其它楼栋和房间以此类推);

2)花津校区:2 101房间就输入2-02-101(2为校区编号,02为宿舍编号,101为房间号,其它楼栋和房间以此类推)

3)皖江学院校区:3 101房间就输入3-03-101(3为校区编号,03为宿舍编号,101为房间号,其它楼栋和房间以此类推)

注:以上输入符号与数字均为半角状态,每个校区的19号宿舍,请在宿舍编号前加“0”(另附相关操作页面图片作为参考)。

四、空调启用后,如出现电费不足,将造成空调因欠费停电致使不能使用,请学生查询后应及时充缴电费。如遇充费后不能使用,请到物业值班室登记报修。

五、严禁从空调插座取电用于其它电器。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作违纪处理。

后勤管理处

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