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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学生食堂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7
 

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满意食堂、最受欢迎特色风味档口、食堂优秀员工评选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学生食堂开展2017年度学生满意食堂、最受欢迎特色风味档口、食堂优秀员工和“十佳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二、名额分配

学生满意食堂评选3个,最受欢迎特色风味档口8个,食堂优秀员工按照员工总人数的10%评选(11月份各餐厅员工考勤为准),同时优秀员工为学生食堂“十佳服务之星”候选人,通过网络由学生公开推选。

三、评选范围

1、学生满意食堂评选范围为校内学生食堂。

2、最受欢迎特色风味档口评选范围为联合经营服务的特色风味档口。20177月份前联合经营合同期满后本轮中标继续合作经营的,在满足中标人和特色品种都没有变更前提下,联合经营服务时间可以连续计算;联合经营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的可参加评选,只表彰不奖励。

3、食堂优秀员工评选范围为连续工作时间满2年以上的食堂一线员工。

四、评选标准与方式

详见《安徽师范大学学生满意食堂、最受欢迎特色风味档口、食堂优秀员工评选办法》(后勤管理处〔20163号)

五、时间安排

2018年元月15日前完成评选工作。

六、有关要求

1、各餐厅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评选工作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对照条件,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