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满意食堂、最受欢迎特色风味档口、食堂优秀员工评选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学生食堂开展2017年度学生满意食堂、最受欢迎特色风味档口、食堂优秀员工和“十佳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二、名额分配
学生满意食堂评选3个,最受欢迎特色风味档口8个,食堂优秀员工按照员工总人数的10%评选(以11月份各餐厅员工考勤为准),同时优秀员工为学生食堂“十佳服务之星”候选人,通过网络由学生公开推选。
三、评选范围
1、学生满意食堂评选范围为校内学生食堂。
2、最受欢迎特色风味档口评选范围为联合经营服务的特色风味档口。2017年7月份前联合经营合同期满后本轮中标继续合作经营的,在满足中标人和特色品种都没有变更前提下,联合经营服务时间可以连续计算;联合经营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的可参加评选,只表彰不奖励。
3、食堂优秀员工评选范围为连续工作时间满2年以上的食堂一线员工。
四、评选标准与方式
详见《安徽师范大学学生满意食堂、最受欢迎特色风味档口、食堂优秀员工评选办法》(后勤管理处〔2016〕3号)
五、时间安排
2018年元月15日前完成评选工作。
六、有关要求
1、各餐厅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评选工作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对照条件,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