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是《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实施五周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1〕3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校校园环境开展一次爱国卫生清洁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宿舍区:内部由学生自行打扫,公共部位由物业公司负责打扫。
二、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内部卫生自行打扫,公共区域由物业公司打扫。
三、9月30日下午,校爱卫会将会同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对学校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爱卫会
安徽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