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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编辑:程三娥 预审:李靖宇 终审:叶丹  发布时间:2021-11-10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学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对总务党委(总务处、校医院)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总务党委(总务处、校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学校重要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监督检查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学校行政办公楼401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3-5910407预约;

(二)邮政信箱:安徽师范大学巡察办转第三巡察组;

(三)意见信箱:花津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大厅;

(四)电子信箱:ahsd8062177@163.com;

(五)信访接待电话:0553-5910407,手机:18019539692(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安徽师范大学党委第三巡察组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