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
安徽师范大学校园常驻零星维修施工单位招聘
二、结果:
第一名:芜湖大宇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名:浡江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考核专家名单:
赵国正 储倩 王沁峰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周
五、若应聘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师范大学总务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五楼第八会议室。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聘人名称、招聘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聘活动的应聘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应聘单位的应聘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