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期校园巡查发现,部分办公室、学院专用教室、实验室及导师工作室等场所,存在未达温度条件提前开启空调的现象。为深入落实《安徽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有关要求,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空调使用管理规定》,现就规范空调使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启用标准。原则上室内气温高于30℃方可开启空调。未达到规定温度前,请优先采取开窗通风、自然降温方式调适室内环境。
二、切实加强内部管控。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类功能用房空调使用管理,做好宣传提醒,自觉杜绝未达标擅自开启空调的行为。
三、强化日常巡查监督。学校将常态化开展空调使用专项巡查,对未按要求违规开启空调的情况进行登记并适时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