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学生食堂风味餐饮联合经营增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8

为进一步优化学生食堂风味餐饮服务品质,更好地满足广大同学就餐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前期因经营服务不佳已经退场和空缺的风味窗口进行遴选补充,通过联合经营招标引进技术,更加丰富学生食堂风味品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补联营项目

项目名称:学生食堂风味餐饮联合经营项目,共四个项目。

花一(1):8(脆皮鸡米饭)

花二(1):1号(烘培点心);9(特色面条)12号(中式套餐)。

赭山校区云餐厅:12号(五谷渔粉)。

二、投标资格

1、投标人具有餐饮服务行业从事经历和具备风味餐饮制作技术。

2、投标人具有企业独立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个体经营户需提供投标人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

3、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政府监管部门公开查处或通报的食品安全事故或其它重大违规、违纪的行为。

三、招标文件出售

201710 239001700,在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学生宿舍36-37号楼连廊二楼(餐饮服务中心办公室)接受现场报名,出售招标文件。企业报名须派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个体经营户需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一份文件只能报一个标段,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53-3869278

四、投标受理

投标受理时间为20171026 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地点在投标报名处(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学生宿舍36-37号楼连廊二楼)。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53-3869278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另定

六、有关说明

1、投标人最多可投二个意向联营项目,但最终只能中一个联营项目。

2、现有个体中标人和中标餐饮公司委托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不接受本校教职工参与投标。

3、本轮增补招标评标原则:首先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审核从事学生餐饮服务基本条件;其次在基本条件都符合前提下给予招标方联营分成比例高的为中标人,同等条件则投标人现场竞价,给予招标方联营分成比例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应注明是否服从联营位置调整。如本轮招标有联营项目未招满,招标方可在服从调整的未中标人中根据需要择优引进,分成比例按所在楼层联营项目平均分成比例下降1个百分点成计。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书。标书要求使用胶装,活页卡口式装订的标书不予接受和评审。标书一式四份(一正三副本),须在规定时间密封送达,逾时不予受理。

6、大中型优质餐饮服务企业优先引进,国内外知名连锁经营餐饮品牌引入方式面议。

7、项目服务期限为3 +1模式。即合同期3年,联营协议一年一签。3年期满,经考评合格,根据实际需要,联营协议可延长1年。

特此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71018